劳模退休待遇最新政策?

福贝月嫂 2023-01-08 12:04 编辑:admin 233阅读

一、劳模退休待遇最新政策?

一、原享有加发退休费待遇(一)国家政策规定:

1、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加发10%退休费。但加发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原工资100%。

2、省部级荣誉称号省部级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加发5%退休费;获得二次以上省部级上述荣誉称号的,可以加发10退休费。但加发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原工资的100%。

(包括曾经设立的中共中央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大区人民政府,各直辖市,各省级行政公署颁发的上述荣誉称号。)

3、军队荣誉称号军队获得同级荣誉称号的,参照执行。(二) 地方政策规定:有的地区在国家政策规定外,对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退休时,另加一定数额/月补贴,或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有什么待遇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待遇如下:

1、物质奖励,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次性奖金标准提高到10000元,进一步彰显荣誉和奖励层级;

2、提高退休费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3、其它待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参加工会组织的休养和其它活动,休养和活动期间按出勤对待。另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国家或省级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法律依据:《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十条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中华全国总工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奖状、奖章或奖牌,对个人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第十一条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参加工会组织的休养和其它活动。休养和活动期间按出勤对待。

第十二条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国家或省级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三、劳动模范有什么待遇和福利

劳动模范有多项待遇和福利,具体如下:

一、劳动模范的医疗待遇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劳动模范除其原有基本医疗保险外,另享有医疗补贴。全国劳动模范标准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省(部)级劳动模范标准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由所在单位每年年初一次性划入劳动模范个人账户。

二、劳动模范的工资待遇

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以不超过本人退休前标准工资为限,全国劳动模范、获3次以上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提高退休费标准15%;获2次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提高退休费标准10%;获1次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提高退休费标准5%。

1995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企业职工,退休时仍保持国家及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按月分别发给基础养老金4%、2%的补助。

三、劳动模范的疗休养待遇

劳模疗休养由市总工会负责分级、分批组织进行,疗休养每年按计划分配名额。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部分省部级劳模参加全总组织开展的疗休养活动,由市总工会负责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安排。

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部分市级劳模参加省总组织开展的疗休养活动,由市总工会负责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安排。

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铜都劳动奖章获得者开展疗休养活动,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每批一般不超过100人。

参加疗休养的劳模身体须适合疗休养,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

四、劳动模范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发放

月平均收入低于各级工会核定的月补助标准线的本市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和市厅级劳模。

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在职职工劳模月收入补助标准线为5500元,不足5500元的补足到5500元;退休劳模月收入补助标准线为3500元,不足3500元的补足到3500元;农民劳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且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月补助标准线为1000元。

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省部级劳模月平均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市厅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市厅级劳模月收入低于1600元以下的,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起补起。

四、全国劳模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

各地的待遇不同,以山东为例,离退休市劳模荣誉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60元。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市级农业劳模发放同等标准荣誉津贴,即每人每月160元。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二、 提高离退休市级劳模荣誉津贴标准

离退休市劳模荣誉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60元。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市级农业劳模发放同等标准荣誉津贴,即每人每月160元。

《关于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三、 进一步提高市级企业劳模养老保障水平

对目前在职在岗的企业市级劳模和今后获得市级劳模称号的企业劳模,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一次性缴纳企业年金或购买其他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