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月子中心签合同是什么工作?

福贝月嫂 2023-05-31 22:03 编辑:admin 296阅读

一、去月子中心签合同是什么工作?

去月子中心签合同是当月嫂,照顾产妇和婴儿,这项工作选择性很专一,年轻了没经验,年老了体力又吃不消,工资虽然高,但很少人能胜任,既要有吃苦耐劳的能力,又要有医护的专业知识。既要有亲人的温暖,又要有仆人的承受力。产妇是病人,要安慰和承受。

婴儿更小心,不是自己身更胜自己身,饥饱冷暖不能出一丝一丝之差,要让他们安吃安睡安乐,你能胜任吗?

二、去月子中心签合同是什么工作?

去月子中心签合同是当月嫂,照顾产妇和婴儿,这项工作选择性很专一,年轻了没经验,年老了体力又吃不消,工资虽然高,但很少人能胜任,既要有吃苦耐劳的能力,又要有医护的专业知识。既要有亲人的温暖,又要有仆人的承受力。产妇是病人,要安慰和承受。

婴儿更小心,不是自己身更胜自己身,饥饱冷暖不能出一丝一丝之差,要让他们安吃安睡安乐,你能胜任吗?

三、月嫂和业主的法律欢迎到底是雇佣关系还是服务合同关系

您好,法律实践中,一般认为保姆与主人之间属于服务合同关系,不是雇佣关系也不是劳动关系. 因此,不受劳动法调整.

保姆向雇主提供的服务行为,与雇佣关系存在明显的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是劳力,雇主支付雇员的仅仅是劳力的价格,雇主可以从雇员生产的商品或所做的行为中,取得一定收益,该收益一般应高于劳动力的价格。而在家政服务中,保姆所从事的服务行为,并不能使接受服务的雇主从服务中取得其它收益。雇佣关系成立后,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而保姆与雇主的地位却是平等的,不受雇主的控制和支配。保姆的工作实现都是约定好的,一般不能依雇主的意愿为转移,其在按约完成一定的服务后,并不受雇主的其它管理。而且家庭雇工从事的劳务一般而言比较安全、简单,如因家庭雇工在工作中受到损伤而要求雇主承担属于严格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则对雇主显失公平。因此,雇主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宜认定为雇佣合同关系,而应认定为服务合同关系。

所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与接受服务者之间,一般应认定为服务合同关系,不适用雇主责任。如接受服务者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并无不当的,对于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