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本单位退休职工,因重病住院,我是家中独子,也是父亲单位的职工,护理父亲请假 是否有相关依据?

105 2024-06-30 07:24

一、父亲是本单位退休职工,因重病住院,我是家中独子,也是父亲单位的职工,护理父亲请假 是否有相关依据?

职工病重住院,原则上,单位不发护理费,也不派人护理的,国家没有规定,只能自费护理,但是很多单位出于对职工的照顾,适当派人护理一段时间,你和你父亲同是一个单位的职工,如果单位考虑,也是可以让你护理的,工资由单位确定。

二、男方休10天的陪产假必须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没有规定休产假必须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是有地方规定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可以多休几天,具体的需要看本地政策来定。

提供资料:结婚证或户口本,医院产检或出生证明

陪产假规定 2012之上海

第二十四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陪产假规定 2012之北京

第二十条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只能休那个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

陪产假规定 2012之广东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其他陪产假规定 2012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三、想问下,休护理假时,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和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办假的行不行,交上去会不会查出来,

可以的,不会查的

四、父亲患大病,子女有没有陪护假

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子女只能利用休息时间去陪护,实在没有空的可以请人陪护。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