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六十周岁以后,子女是不是他们的监护人

259 2024-06-20 10:36

一、父母在六十周岁以后,子女是不是他们的监护人

如果父母仍然智力精神各方面正常的,即使已经六十周岁,也不存在监护人的问题

二、六十岁的儿女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没有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上是怎么说的

儿女的义务就是赡养老人,这是天经地义的。如果你60岁。你的父母还健在。那你更要孝敬他们了。因为年纪大了。需要人照顾。就像你小时候他们照顾你一样。

三、子女年满六十周岁,怎样赡养父母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晚辈对长辈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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