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后,出院后向法院起诉,在医院要开些什么证明

72 2024-06-16 08:39

一、被打伤后,出院后向法院起诉,在医院要开些什么证明

医院所有证据(诊断书、交费收据)及家人陪护交通费、餐费、误工费...

二、车祸理赔的赔偿要求问题

陪护人员的误工费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你只要提供责任认定书和医院的住院证明及医院出具的陪护证明(证明应属于几级陪护)等就行了

三、车险医疗费用在赔付的时候注意事项

回答:1、伤者要求提前赔付医疗费用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在需要抢救的情况下交警出具垫付或预付通知,还要向医院要求也具已支付了的医疗费用和还需要多少医疗费用的证明及伤者的疾病诊断证明,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的限额内给予一定医疗费先行支付。

2、这笔钱保险公司不会给伤者及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而会直接支付给医院。

3、另外提到的事故责任在交强险内这些都是可以不理的,只是在商业保险的赔偿内存在争议。如果在交强险内可以将此次事故赔付完成的话就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争议了。但根据LZ说的乙方是应该付有责任的。

补充:

1、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除非伤者是在甲方的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并与保险公司签定了可以对医疗费用记帐,不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都是应该由甲方先行支付的。但这种情况下甲方要收集好所有支付费用的票据.

2.交强险的垫付和预付是由甲方的保险公司出.但付给的对象是三者伤员所接受治疗的医院.

交强险的三者医疗费用在2008年2月1日以后是10000,之前是8000(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续医等).死亡伤残是110000(包括误工、护理、交通费等).如果甲方要判定伤者那些是属于保销的那要问保险公司负责对医疗费用审核的医生.他们会根据病人的病情并参照当地的社保比例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四、急!急!急!我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了,明天要准备出院了,我要准备什么样的资料给保险公司报销?

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药费明细单收费清单,还要在单据上盖上医院的收费章或报销专用章,就可以了,不同地区可能会不一样,其他有的有费用的单据也可以盖章后带着,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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