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要求(道路清扫保洁员细则)

福贝月嫂 2023-02-06 03:30 编辑:admin 302阅读

1. 道路清扫保洁员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 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 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上线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 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 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维修企业及价格结算人员,应严格执行当地交通部门制定的工时定额,并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工时费率标准收取工时费。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分为三类:

(一)二级维护前的诊断检测,主要是针对驾驶员的反映和车辆的外检情况,应用仪器、设备对车辆进行不解体诊断检测,以确定二级维护的附加作业项目。由维修企业按标准来执行,出具的诊断报告,作为签订维护合同的依据之一。

(二)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中的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生产过程中的车辆维修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维修企业按标准进行,并作出检测记录。

(三)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主要是对二级维护及其附加作业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标准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职的检测员,并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签发检测报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严格按当地交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的检测费标准收取检测费。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护制度,并加强管理。车辆的二级维护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前,须进行竣工检测,并由维修企业的质量检验员审验合格后,签发出厂合格证。维修企业应开据统一规定的汽车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和结算凭证。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应持出厂合格证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备案。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的地区,应实现车辆技术管理及信息传递的自动化。

第二十条 从事驻在运输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车主应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委托书,纳入驻在地车辆维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的监督应在车站、货场和车辆所属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驻地进行。对达到二级维护里程或间隔时间的车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应自觉按时维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按时维护。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年度审验时应出示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已审核备案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对维修企业,主要检查其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维护规范的情况、经营行为、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和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质量监督抽查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应不低于85%。

第二十四条 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主要检查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标准及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营行为。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2. 道路清扫保洁员细则表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管理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各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既有绿色建筑改造评价标准》

《北京市清洁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规定》

二、相关导则、技术规范(最新公布)

1、《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粘胶纤维》

7、《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8、《铅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9、《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0、《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1、《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12、《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水生维管植物》

13、《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蜜蜂类》

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

3. 道路清扫保洁员细则最新

一、上班时间:

1、夏季上午:7:30-10:30,下午14:30-18:30; 其他季节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2、上路要穿着公司发放的橘红色反光工作服,如果发现未正确穿着工作服或着装不完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处罚二十元。

3、国庆期间通信电话要保持开通,如果电话不畅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给予五元处罚。

4、对于路面轮胎皮或垃圾,要限时上路清理,在清理完成后及时汇报项目部,保障路面畅通整洁。

5、对于出勤率较高并保持路面整洁的保洁员给予奖励,对于出勤率较差且工作不积极的保洁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留用。 二、保洁员工作规定细则:

1、工作范围:路面中央分隔带、边坡的垃圾清理或者清理杂草和淤泥。

2、工作内容:包括尘土、落叶、杂物、意外事件造成的污染。

3、作业人员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酒后上路。

4、有大雨、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上路。

5、正常工作时间要对工作路段至少全程清扫一次。

6、保洁人员作业时必须面向车方向进行清扫,要注意安全,严禁背对车流方向进行清扫。

7、对于清扫中央分隔带边缘时,不仅要面对车辆还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生命安全。 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1、保洁人员必须对工作段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及路障,保证路面清洁。

2、在作业中必须注意安全,穿橘红色标制服并穿戴整齐,随身携带保洁用具。

3、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

4、不准骑自行车上路,不准别人代替作业,不得在公路护拦范围内休息。

5、工作中必须认真仔细,逆车流方向清扫路面,保洁工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清除的路面杂物应袋装后带出公路界限范围外,集中堆放销毁。

7、路面如有发事件其他问题,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造成路面污染的应及时清除。

8、有义务劝阻其他闲杂人员上路。

4. 道路保洁员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保洁主管在物业管理中心经理的指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整体环境卫生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保洁员的思想和工作动态,解决疑难题,并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

2、熟悉项目内的楼栋数量,楼座排列,道路分布及面积,绿地分布及面积,公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及分布。

3、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器具及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置保洁人员,确保项目内不留卫生死角。

4、严格按照保洁操作规程,操作标准及评分标准进行检查。每天巡视项目两遍,有效制止违章操作,现场指导保洁工作,使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

5、负责保洁用具、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6、负责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7、负责每周保洁例会的组织工作,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各项规章制度。

8、带领保洁组完成物业处安排的临时工作。

5. 道路清扫保洁员细则内容

如果想要承包物业公司的保洁工作的话,可以找到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提出承包保洁工作的合作意向,然后找双方就保洁工作承包的具体细则达成一致就可以了。